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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同人)我的外甥是雍正 第306节(2 / 3)

不准轻易走了,必须跟老哥哥喝个痛快。”

喝酒是不可能喝酒的,只有一点阿大人必须得跟他家老哥哥说明白了:“吾妻甚贤,这么多年与我风雨同舟,对我关切甚深。我自然也是尊她敬她,可谈不上一个怕字。老哥哥千万莫胡说,毁我福晋名声。”

庄亲王:!!!

觉得自家好兄弟完全就在掩耳盗铃,他怕福晋跟自己疼儿子一样,那是全大清都知道的事情。

但好兄弟坚持,他也只能点头如捣蒜:“不说不说。只要你到时候过府来喝酒,你可不许再给我推脱,一定不醉不休。”

好好好,被拽着衣袖,不答应就不放走的阿大人点头。

然后,原本就张罗着大操大办的庄亲王兴致顿时更浓了。直接耍赖耍到宫中,非让康熙暂借几个御厨,赐点贡酒来。

康熙挑眉:“你那好兄弟都怕你太过张扬惹人非议,不惜亲自登门去劝。你不说收敛着点,还越发起劲了?”

这很不庄亲王啊。

毕竟,就跟庄亲王疼儿子一样,他听助力他求子多年终于得子的一等公阿灵阿话也是京城之中人所共知的。

阿大人都亲自开口了,庄亲王还能不听?

庄亲王瞪眼,特别理直气壮:“若换别的事情,好兄弟都已经苦口婆心了,奴才自然没有二话。可事涉奴才宝贝金儿子,那就另当别论了。”

“说句不怕让皇上笑话的,奴才苦巴苦业努力了这么多年,可算得了这么千顷地里一颗苗。可不就眼珠子似的护着?千盼万盼的,可算长大成婚有了出息,奴才都恨不得宣扬到全世界知道……”

说到动情处,庄亲王还抹了把泪。

看得康熙心里头都好一阵发酸,言说这么些年,庄亲王也确实不易。好在苍天庇佑,祖宗有灵。宝金不但顺利长大娶妻生子,极好地绵延了庄亲王一系的血脉。还上阵杀敌,立有大功,真长成了庄亲王的骄傲。

对呀对呀!

庄亲王点头如捣蒜,言说还是皇上英明神武,一言说中重点云云。

彩虹屁连篇,溢美之词不断。

不但成功达成目标,还额外得了皇上亲手书写的一幅字。自打五十七年巡幸塞外中途染病至今,皇上可是一直严格遵循太医所说。

绝不劳累多思,远政务、勤休闲,一年来未曾亲自动笔提字了。

这份殊荣,自然越发难能可贵。

可把庄亲王给喜的,将那幅字细细裱好。然后豁出去一年的俸银来,席开百桌,桌桌山珍海味不说,还专门请了戏班子等。

逢人便夸奖自家宝贝儿子能耐,大大给他这个当阿玛的长脸。

那个重视程度,甚至让许多不大受宠的皇子都暗暗羡慕:如果说投胎是个技术活,那庄亲王家的世子爷技术也未免太好了些。

人家冠勇公法士尚阿功盖当世,一等公府也就简单摆了个二三十桌,请请近支钮祜禄氏族人与实在姻亲罢了。

啧,对比起来,简直寒碜。

作为对照组的虎威只笑,庄亲王伯面前,连十三、十四两位正经的皇子阿哥都得乖乖献上膝盖,更何况他区区一个公?

在疼儿子这方面,庄亲王伯称第二,没人敢称第一。

这些日子以来就一直被大家调侃的宝金红了红俊脸:“我也说太高调了不大好,容易被人诟病,也容易引起奢靡攀比之风。若被御史言官看在眼里,参阿玛一下就不好了。”

“可阿玛非要坚持,还说当阿玛的不知道为儿子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我这功劳虽不如虎威哥,但也是确确实实的军功,足以告慰祖先的,怎么能不好好贺一下呢?”

孝顺孝顺,一在孝二在顺。宝金劝说无果,只好从善如流。

积极配合,以图让阿玛在花钱之余能乐乐呵呵。

他从小就粉雕玉琢,是无逸斋里的颜值之最。最难得的是,他还不是那种攻击性的美。没有其余纨绔子弟那些个走马章台的坏习惯,只给人一种言念君子,温其如玉的感觉。

同样征战三年回来,虎威蓄起大胡子,粗犷到连淑宁都差点没认出来。不顾他反对,强摁着给剪了胡子之后,竟达成了黑白分明成就。

以至于他堂堂一个七尺男儿,让敌军闻风丧胆的武将还得请假留在家中各种折腾着敷粉养肤。

想想就让人一把捧腹泪。

宝金却依然唇红齿白,半点不减风采。不知道的,还以为他去得不是环境恶劣的西部与藏地等,而是风景宜人的烟雨江南呢。

差别到让人无法不嫉妒。

他却只笑:“阿玛说,我是随了他!”

这轻声慢语,不带丝毫调侃的一句成功让虎威破功,一口酒呛到嗓子眼,咳得惊天动地,眼角都沁出泪花来了:“为兄一直待你不薄,弟弟何故坑我?”

宝金:……

他不是,他没有,他从小到大就被阿玛这般灌输的。是真的觉得自己像足了阿玛,并一直以此为荣。

那个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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