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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亚姆的眼睛顿时就亮了,仿佛盛满了星星。
菲尼克斯笑道:我当然相信你,毕竟你没有必要这么做,不是吗?
你等我一会儿,利亚姆说完,张开翅膀,咻的一声飞远了。
不过短短三十秒,他又回来了,手里是奇奇怪怪的小动物。
呐,给你。
菲尼克斯点了点头,接过了那只小动物。然后他上前一步,就要给这只可怜的小动物放放脖子上的血。
只是乔尔突然拉住了他。
菲尼克斯,你这是?
放心吧,不会有危险的。
菲尼克斯微微一笑,一脸自信的说。
乔尔松了一口气,不再阻拦。
别虫不知道,他还不知道吗?
菲尼克斯的血脉天赋是预知。
菲尼克斯既然说不会有危险,那就一定不会有危险。
所谓的幻境是什么呢?
菲尼克斯的答案是新奇,也是毫无逻辑。
菲尼克斯看见,他家里到处都是鸡、鸭、鹅不仅有大的,还有小的,偏偏它们待在一起,虽然喝水吃粮食,但不拉粑粑,也没有任何臭气。
菲尼克斯又看见,他上辈子的一个堂兄喜欢他雌父,说什么都要和他雌父在一起。他不乐意,所以一直在阻拦。
菲尼克斯还看见,无数的恐龙破壳而出,追着他疯狂的跑。他钻进玉米地里,如鲁智深倒拔垂杨柳一般拔起一根长长的玉米杆子,当做是电视里的红缨枪,噼里啪啦的往恐龙身上招呼。
菲尼克斯
另一边,班克罗夫特哈哈哈笑个不停。
因为他打败了他的一生之敌。
奇怪,你怎么这么快就醒了?你才昏睡了不到三分钟啊!
班克罗夫特的雌虫兄弟百思不得其解的问。
班克罗夫特笑不出来了。
班克罗夫特的雌虫兄弟又问:你还玩吗?
不玩了,班克罗夫特一脸嫌弃:都是假的。
虽然是假的,但很有意思。
班克罗夫特的雌虫兄弟笑着评价道。
班克罗夫特不置可否。
他只觉得他白高兴了一场。
他说他怎么打败了他的一生之敌?原来是做了白日梦。
不远处的地方,昏迷中的伊桑嘴角露出了浅浅的微笑。
在之后的很多年里,他依旧和菲尼克斯待在一起。
或在战场上拼杀,或在训练场上锻炼
每隔一些年,他们都会因为表现良好,贡献众多等原因从而升职加薪。
等他两百岁的时候,他已经是一军元帅了,可谓功成名就。
作者有话要说:
他宁愿真的去死,也不想社死
不好意思,作者君还没修完文,不过快了,马上就好
入目所及之处,全是破破烂烂,血糊淋刺,会动的尸体。
他们逮着活人就啃,一副饿极了的模样。
而被啃的一身是血,满身残缺的人,一旦断气就会从地上爬起来,化作同样会动的,脏兮兮的尸体,目标是啃食活人的血肉
菲尼克斯跑,疯狂的跑,整个身体仿佛轻若无物似的,跑过城市,跑过森林,跑过田野,跑过海面,直到他发现他身边雪茫茫的一片,周围除了黑白相间的大鸟,就是黑白相间的大鸟,名为企鹅,菲尼克斯回过神来跌坐在地,就像是感觉不到冰面的冷式的,仰头望着天空,他是谁?他在哪里?他为什么要在这里?他想干什么?不知过了多久,菲尼克斯如遭雷劈,回忆起了一切,他穿越了,穿越到了虫族,天生就是个印钞机,生产名为信息素的钞票,因为这一点,他可谓是团宠,至于这份团宠来源于利益,还是来源于感情,他不想计较,就在今天,他大哥利亚姆带他和其他兄弟出来玩,目标是一个残破的祭坛,他有些好奇,就尝试了一下,结果他看到了无数抽象的东西,一点也不符合逻辑,菲尼克斯猛地睁开眼睛,他的精神力无形无质,如同雾气一样,朝着四面八方弥漫而去,他看到了大哥,看到了乔尔,看到了许许多多熟悉的雌虫,也看到了许许多多陌生的雌虫。

